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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教务处—学籍科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0


一、学籍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籍管理有关的文件拟订;

(二)学籍注册(含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三)学籍异动(保留学籍、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和转学等)办理;

(四)学年注册办理;

(五)审核学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修改,维护学生信息变更。

二、成绩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有关成绩管理方面的文件;

(二)成绩录入设置;

(三)成绩申请修改、置换审核;

(四)毕业生成绩审核、存档办理。

三、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

(一)组织学生参加;

(二)审核资格、结果;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四、师范生管理工作:

(一)师范生入学、毕业信息管理;

(二)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备案;

(三)协助做好学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五、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

(一)审核公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发放;

(二)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项目经费绩效管理。

六、专升本招生工作:

(一)审核专科生升本推荐(或考试、考查)工作;

(二)审核专升本招生录取。

七、毕业审核工作:

(一)每年6月和12月份组织开展毕业审核;

(二)负责毕业、结业学生信息备案。

八、学位审核工作:

(一)每年6月和12月份组织开展学位审核;

(二)负责学位学生信息备案。

九、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工作:

(一)毕(结、肄)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二)毕业证、学位证遗失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审核办理、备案。

十、图像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录取照片的收集、学生学籍图像、学历图像采集;

(二)复核录取照片、学籍图像和学历图像对比的存疑数据。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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