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 8 号
关于印发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评估标准
贺州学院
2013年4月23日
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确保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按照“高水平、有特色、稳定性高、容量大”的要求,学校经过2-3年分批、分层次的建设,形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不同类型的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前期按照每个二级学院2个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的要求建设。
二、建设原则
(一)重点实习实践基地要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的科研、教学、人才等资源优势,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学校与实习实践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二)重点实习实践基地优先考虑专业对口、设施完善、容量大、实习条件有保障的学校或单位,确保满足学生实习实践的需要。
(三)重点实习实践基地要求近年内三次以上接收我校学生见习、实习,并能在今后继续接收我校学生开展实习工作。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总体标准为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研相结合。
我校与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内容应通过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建设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共同建设内容
1.重点实习实践基地须与我校签订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协议。
2.双方组建由我校实习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实习基地单位领导组成的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协调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3.将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内容纳入双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
4.我校与实习实践基地共同建设互惠互利的项目,具体项目可根据实习基地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5.根据实际情况,如条件成熟,双方共同申报市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合作开展项目研究。
(二)我校建设的内容
1.加强对实习生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有关法规和实习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指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实习带队教师或联络教师,与实习基地保持经常性联系。
2.加强与实习实践基地的合作,优先为实习实践基地提供培训、进修、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的便利。
3.加强与实习实践基地在研究方面的协作,设立专项课题,共同开展项目研究。
4.积极参与实习实践基地的重大活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向实习基地授予“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牌匾。
6.有专人负责实践基地的相关材料归档工作。(详见附件)
(三)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内容
1.为我校提供实习的便利,每年接收我校20人以上学生实习实践;成立实习指导小组,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习;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将实习生的管理纳入实习基地员工管理范畴。
2.实习工作档案保存完整,并设有专柜,专人管理。主要工作文档有:协议书、实习基地管理制度、每次实习教学的工作计划、代表性教案、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教学的指导记录、实习期间的各种会议与活动记录、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鉴定、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教学工作中的影像资料、实习成果汇编等。
3.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与实习教学计划能够配套。选派基地单位中高层管理与技术人员到学院讲学或开展示范课程观摩教学。
4.协助我校开展基础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调查、研究、实验等方面的工作便利;协助我校做好实习生的实习评价工作。
5.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平台。
6.做好年度实习实践基地总结工作,协助我校召开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总结工作会议,并做好下一年工作计划。
四、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组织管理
(一)重点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二)教务处负责学校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的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实践基地的审核、经费预算与下拨、检查评估与验收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各项建设任务的具体实施以及经费使用与日常管理。
(四)教务处每年按照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评估标准开展实习实践基地评估工作,并选出若干个优秀实习实训基地。
五、经费支持
学校针对重点实习实践基地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上的倾斜,保证重点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该经费主要用于合作研究成果及年度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表彰的奖励,调研旅差费,研讨会议支出等。
附件:贺州学院重点实习实践基地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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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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