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8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我校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计划
为提前谋划专业布局,学校已于7月2日征求各学院本年度增设专业计划,现把教育厅正式文件下发。学校将于近期召开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听取评议专家对专业申报的意见,并择优上报教育厅。
二、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请申报新专业的二级学院对照《桂教高教〔2021〕38号》中“2021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认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相关数据表格。
三、召开院级专业设置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
7月17日前,请申报新专业的二级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主持召开院级专业设置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反复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为召开校级论证会做好充分准备。
四、召开校级专业设置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
按照《桂教高教〔2021〕38号》要求,我校将召开专业设置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由二级学院代表学校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参会。每个专业聘请校外4名专家参与论证,其中必须包含行业企业专家、同类专业专家。人才需求论证会和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合并为一个会议召开。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论证会召开前,提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8号)发送给校外专家审阅。
2.各专业申报负责人要有针对性地汇报,对人才需求数量、专业布点、就业率、办学条件等的论证,必须有官方或权威机构发布的数据,或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的数据作支撑,不可泛泛而谈。
3.相关二级学院于7月18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word版及会议纪要(以“XXXX专业人才需求论证会纪要”“XXXX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纪要”命名)发送至邮箱hzgys7312@163.com。
4.各专业于7月16日前将专业联系人信息报给教务处,便于创建系统账号,并于7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话:0774—5228656。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