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籍管理 | 教务管理 | 教学研究 | 实习实训 | 教材建设 | 教室管理 | 制度文件 | 下载中心 |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机构设置>>部门概况>>正文
 
   
教务处工作职责
2020-04-20 10:07  

 

教务处是主管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由教务科、办公室、学籍管理科、教材科、教学研究科、实习实训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教室管理科、公共计算机管理中心等九个科(室)组成。

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其职责如下:

一、研究拟订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及拓宽专业面等问题的意见;负责新设专业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制(修)订的组织、审核以及教学计划实施指导与监控;负责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订、执行及监督工作。

三、负责编制教学进程、教学日历,下达教学任务,审定教师工作任务,编排课表。

四、协助学校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教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负责学校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类证书发放资格的审定和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进行教学质量、专业、课程、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实验室等全校性的评估工作和优秀教材、教学优秀成果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评选工作。

七、负责全日制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异动审定。

八、负责组织全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材建设、教材征订工作。

九、审定和分配有关教学经费。

十、负责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等教学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以及日常管理。

十一、负责全校各专业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规划指导、监控及管理。

十二、负责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案审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教室使用调配、审批等教室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8贺州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