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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8-09-20 16:50  

 

贺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院教〔20083

 

 

为保证我院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一)各系以班为单位在每个班选聘一名学生作为教学信息员。

 

(二)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由教务处颁发聘书。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条件

 

我院学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成为学生教学信息员:

 

(一)思想品德优良,关心学院教学管理与改革,秉公办事。

 

(二)学习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三)团结协作精神好,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大胆发表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

 

三、教学信息员的责任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本着对全院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其责任是:

 

1.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

 

2.对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等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学习情况。

 

4.参与学院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及其他有关的教学管理活动。

 

5.按时填报《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每两周填报一次,并及时上交高教研究室。

 

6.完成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成立学生教学信息管理中心(设在高教研究室),负责全院学生教学信息管理。学生教学信息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能为:

 

1.负责本中心日常工作。

 

2.收集、整理和汇总各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各类教学信息并加以核实。

 

3.向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学生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总结教学信息执行情况。

 

5.做好每年学生教学信息员选聘和评优工作。

 

6.完成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各系成立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系学生教学信息工作站的工作职能为:

 

1.负责本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2.督促本站学生教学信息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收集并向学院学生教学信息中心报送《贺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教学信息员个人工作总结。

 

4.协助学院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聘和评优工作。

 

五、教学信息员的考核与奖惩

 

(一)每学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教学信息员”称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将考评结果反馈到学工部,作为学生参加学院评优活动和奖学金评定等级的依据。同时对积极参与、认真工作、卓有成效的系教学信息站进行评比,授予“优秀教学信息站”称号。

 

(二)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予以解聘。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贺州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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