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经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
2.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贺州学院
2012年11月16日
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为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激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为优秀者,均可参加该年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二、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在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主持下,成立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委员会,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每年6月15日前(第8学期第16周),各二级学院将经过二次答辩后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报送参评材料,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委员会依据《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附件1)对参评资料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结果公布:经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公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提交的参评材料
1.《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2)。
2.《贺州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答辩记录表和答辩成绩评定表。
4.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及电子文档。
(二)参评材料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委员会。
五、奖励办法
对评为校级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向其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荣誉证书。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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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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