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籍管理 | 教务管理 | 教学研究 | 实习实训 | 教材建设 | 教室管理 | 制度文件 | 下载中心 |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管理文件>>学籍管理>>正文
 
   
校教〔2019〕2号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补办学位证明书管理办法
2019-01-21 14:54 llx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86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依据

本管理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失,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对象

学位证明书办理对象为我校毕业且获得学位的学生。原则上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查到相对应名单后方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者登录贺州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jwc.gxuwz.edu.cn/)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后补发学位证明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确认

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2张小二寸蓝底照片(近照)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申请者本人不能到学校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者需书写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委托书上必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

(三)核实

教务处根据申请者上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档案材料进一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按学校相关流程办理学位证明书。

(四)办结日期

学位证明书从现场确认到办结日期原则上不超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到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

五、照片要求

免冠证件照片2张。要求:照片为小2寸,图像清晰,色彩正常;图像总象素在200万象素以上(1600X1200),背景为蓝色;图像为原始数据,不能用图像软件做任何修改;不穿与背景蓝色相近色的衣服。同时上交小于100K的同底电子相片。

六、其他

(一)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三)《贺州学院学位证书遗失补办管理办法》(校教〔201816 号)同时废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8贺州学院--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潇贺大道3261号